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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大高層次、專業型人才的市場化選聘力度、優化區管國有公司干部隊伍結構,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重慶市市屬國有重點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結合渝北區區管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實際,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選拔部分區管國有企業領導干部。
一、公選職位
本次公選區管國有企業領導職位5個:
重慶臨空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
重慶臨空物流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
重慶渝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
重慶臨空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
重慶臨空現代服務業投資促進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
二、薪酬待遇
按照《渝北區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三、選拔范圍
全國范圍內各級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單位”)、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非公有制企業和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中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選。
四、參選條件
參選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資格條件和職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具有較高的政治素養和政策水平,無違法違紀違規等不良記錄;
2、本人及配偶沒有國外永久居留權或者確定任職后自愿放棄國外永久居留權;
3、具有突出的工作業績,熟悉現代企業經營管理,有較強的決策判斷能力、經營管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處理復雜問題和突發事件能力,開拓創新精神和市場競爭意識強;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熟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熟悉市場和相關行業情況;
5、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遵紀守法,求真務實,勤勉盡責,團結合作,勤儉節約,廉潔從業,作風形象和職業信譽好;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參選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適當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五年以上工齡,或累計五年及以上企業工作(或者相關經濟工作)經歷;
3、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4、任職資格:
行政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應是現任副處級及以上職務,或任正科級職務滿3年的干部。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是現任六級及以上職員或任七級職員滿3年的干部;現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干部或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及以上的干部。
企業單位工作人員:應是現任大型國有(含國有控股)企業的部門副職及以上職務的領導;或現任中型國有(含國有控股)企業黨政副職及以上職務的領導。
現任中型及以上(參照國有企業規模)非公有制企業主要負責人。
具有崗位所需的特別專長,或在類似崗位上作出突出業績的優秀人才,經研究,可以適當放寬參選條件。
以上時間統一計算到2015年8月31日,按實足年限計算。
(三)各職位條件
1、重慶臨空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有5年以上文化企業或文化類事業單位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和創意工作崗位經歷,熟悉文化產業項目管理、文化企業經營、文化市場運作、文化項目策劃、文化經紀、貿易、咨詢和傳播等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和社會活動能力,具備一定的資本運作能力和文化產業投融資水平;
2、重慶臨空物流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從事物流行業工作8年以上,或物流管理經驗5年以上,或具有3年及以上國內外大中型物流企業營運管理崗位經歷,具備豐富的倉儲管理、物流運作、配送流程設計、網點控制與管理等經驗,具有良好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和物流項目管理能力,了解國際貨運流程,熟悉電子商務和IT技術;
3、重慶渝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金融類、經濟類、財會或法律類相關專業,具備扎實的財務、金融和企業管理知識,具有5年及以上金融行業投資、信貸、擔保、風險管理、審計、項目管理等崗位工作經歷,或3年以上金融企業管理層經歷,熟悉國家金融市場行情和產業政策,精通金融、投融資和擔保工作,具有較豐富的企業資本運作、投融資項目管理成功經驗;
4、重慶臨空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具有8年以上工作經歷、5年以上經濟管理、投融資或資產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熟悉資本運營、資產證券化等相關業務,具有較強的計劃、控制、組織協調,以及引進社會資本的能力,成功主持過3個以上股權投資基金,成功主導過公司在主板上市者優先;
5、重慶臨空現代服務業投資促進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具有5年以上大數據與云計算、電子商務、國際貿易、投融資等相關領域工作經驗,熟悉跨境電商、海關監管、外經外貿、口岸政策、資本運營等相關業務。在外經委、口岸辦或者海關工作過并具有較強統籌協調能力者優先,在國內外知名互聯網、電商企業工作過并具有良好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者優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3、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或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情況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適宜擔任上述公開選拔職務的情況。
五、選拔程序
本次公選按以下基本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方式面向社會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從發布簡章之日起,到2015年10月8日18:00截止。報名分個人自薦、組織推薦兩種形式。每人限報1個職位,同時注明是否同意調劑。
1、個人自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登陸重慶市領導干部考試網(www.cqleaders.com)、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cqhrss.gov.cn)、渝北網(www.cqybq.gov.cn)、渝北黨建網(www.cqybdj.gov.cn)下載《重慶市渝北區2015年公開選拔區管國有企業領導干部報名表》,填好后發送到電子郵箱:ybqgbk@163.com。報名表照片欄應有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對自己填報信息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網上報名成功后,將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子郵件回復,初審通過的可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初審的,將通過電子郵件回復說明原因。
2、組織推薦:由單位黨委(黨組)填寫《重慶市渝北區2015年公開選拔區管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組織推薦表》(可在上述網站下載),先將電子件發送至報名郵箱,同時將書面原件寄送至渝北區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報名咨詢電話: 023-67821356,023-67812303
寄送地址:重慶市渝北區義學路64號,渝北區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郵政編碼:401120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統一進行,審查合格人員,現場發放《準考證》。資格復審時必須帶齊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表》(A4紙雙面打印)、戶籍材料、身份證、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畢業證、學位證、獲獎證明、留學證明、任職文件、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證書和聘書、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報考職位有具體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非公有制企業管理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還須作出書面承諾,選拔任用后立即與原任職企業脫鉤,本人不再從事和參與原企業營利性活動,自覺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及渝北區國有企業人員管理相關規定。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選過程。在公選后續環節中,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參選條件者,取消其參選資格。每個職位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名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經請示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比例要求,或取消該職位的公選。選拔職位取消公選的,報考該職位且符合其他職位公選條件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10月10日和2015年10月11日9: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重慶市渝北區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四)統一考試
筆試:2015年10月17日9:00-12:0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一職一卷,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擔任企業領導職務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與公選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以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在渝北黨建網站(www.cqybdj.gov.cn)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直接向參加面試人員電話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試人員與選拔職位名額5: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應不低于60分。如最后一名有若干人筆試成績相同,則成績相同者全部進入面試。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經請示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或該職位終止公選。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 +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同時在渝北黨建網站(www.cqybdj.gov.cn)公布。
(五)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每個職位的前3名參加體檢;被確定為體檢人員的,其面試成績應不低于60分。如最后一名有若干人綜合成績相同,則成績相同者全部進入體檢。體檢按照《重慶市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體檢暫行辦法》執行,臨時確定一個三甲醫院進行。
如某一職位體檢合格者少于3名,則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體檢人員,直到體檢合格者補足3名為止。遞補的體檢人員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60分。若同一職位體檢合格者人數不足3名,經研究可適當減少體檢人數或該職位終止公選。
(六)差額考察
考察人選的確定: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程序包含考察預告、民主測評、考察談話、征求紀檢監察和公、檢、法部門意見等環節。考察組采取多種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量化計分。考察中,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參選條件的,取消其參選資格。考察組考察結束后,形成并匯報個人考察綜合材料,提出對考察對象的排序和使用意見。根據考察情況和考試成績,經組織研究,按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名額2:1的比例研究提出建議人選。
(七)討論決定
區委常委會集體討論并按建議人選與選拔職位名額2:1的差額比例投票決定擬任人選。如區委常委會集體討論認為某一職位的2名建議人選均不合適的,可決定該職位終止公選。
(八)任前公示
由區委擇優確定的擬任人選,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九)辦理任職手續
公示期滿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先與渝北區簽訂協議,承諾在渝北區區管國有公司工作滿三年方可申請調離或辭職;是國家公務人員的,還須承諾自愿放棄公職身份,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辦理任職手續。如公示發現有影響任職問題的,經查實后取消其任職資格。
若擬任對象是非公企業或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還須在辦理任職前,與原企業解除雇傭關系和勞動合同。若擬任對象是非公企業主要負責人或企業法人,還須在完成當月各項稅收、還清企業各類債務、變更非公企業法人后方可辦理任職手續。
(十)試用
對決定任用的人員,自任用之日起,均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間履行試任職務職責,享受相應政治、經濟待遇。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者正式任用,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不合格者免去試任職務,報考前系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人員的,在征求其個人意愿后,可根據《公務員調任辦法》、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相關規定,按其原身份、原職級非領導職務安排工作,也可調整到區內其他國有公司工作;報考前系非公有制企業或新社會組織人員的,根據其本人意愿,可調整到區內其他國有公司工作,也可選擇自主擇業。
六、紀律要求
加強對公開選拔工作的監督。渝北區紀委、區委組織部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舉報,對反映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后,嚴肅處理。
渝北區紀委監督舉報電話:023-67821827
渝北區委組織部監督舉報電話:023-67807900
七、本《簡章》由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重慶市渝北區委組織部
2015年9月1日
附件:報名表
易賢網溫馨提示:
《報名表.doc》來源于重慶市領導干部考試網,最近更新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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