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雙流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2011〕276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縣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0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政治要求
政治思想素質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德才兼備。
(二)健康狀況
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
(三)崗位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在編在職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年齡等詳見崗位表。應聘人員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6.2016年7月31日以后在讀的全日制學生。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二)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15年11月1日0:00至11月15日23:59。
2.審核照片:2015年11月2日9:00至11月15日17:00。
3.資格審查:2015年11月2日9:00至11月16日17:00。
4.網上繳費:2015年11月2日9:00至11月17日23:59。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1.網上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合格后方可報名(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核,并在應聘人員注冊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崗位: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報考崗位后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應聘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和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及專業要求,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應對網上報名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負責,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實,責任自負。應聘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注意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地址:雙流縣東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號,電話:028-68380270),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由雙流縣教育局負責進行網上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后,應及時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環節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報名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及時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50元)。繳費完成即為報名成功,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于2015年12月3日至12月5日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絡提示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考試方式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以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2015年12月5日(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6(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整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2015年11月18日在雙流縣教育信息網(http://www.cdsledu.net)和雙流教育人才網(http://sljyrc.cdsledu.net)上公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可于2015年11月27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3.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滿分為100分。
4.政策性加分
(1)加分條件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
(2)申報方式
符合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及各年度考核結果、是否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志愿者計劃協議書復印件及考核表復印件(均須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協議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協議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協議簽訂落款時間為準。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上資料須待報名成功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于2015年11月25日9:00至17:00交至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備案辦理加分手續,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并將加分情況在雙流縣教育信息網和雙流教育人才網公示。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2015年12月15日前在雙流縣教育信息網和雙流教育人才網公布。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原件檢驗(資格復審)
1.校驗通知: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開考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原件校驗。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在雙流縣教育信息網和雙流教育人才網公布。
2.校驗方式:原件校驗時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執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畢業的普通高校學生,須提供加蓋學校鮮章的成績單和就業推薦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還須提供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3.校驗要求:原件校驗時,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缺,按照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并進行原件校驗。
4.繳費標準:原件校驗合格者于規定時間登錄雙流教育人才網打印《面試通知書》,同時根據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講課和答辯。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在教師素質、專業功底、師德師風、教育理念、教學技能等方面的綜合情況,滿分為100分。應聘人員本人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經本人簽名確認。
3.開考比例: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辦理。調整招聘崗位情況將在雙流縣教育信息網和雙流教育人才網及時公布。
四、體檢及考察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雙流縣教育信息網和雙流教育人才網公布。
(一)體檢標準
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組織體檢,體檢費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五、聘用及報到
(一)擬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確定為擬聘人員,各崗位分別按照總成績高低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由擬聘人員依次選定聘用單位。在選聘過程中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考察及擬聘。確定聘用單位后,在雙流縣教育信息網和雙流教育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雙流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
(二)報到要求
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招聘單位報到并同單位簽訂《成都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擬聘人員如系2016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需與招聘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到時交驗畢業證等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書,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三)試用期等
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在招聘單位服務期不少于5年。
六、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本次公招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電話:雙流縣紀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028-85810590)
咨詢電話: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028-6838027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雙流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雙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雙流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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