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全球學、紀檢監察學
二、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2.考生學歷、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得國家承認的碩士或博士學位;
(2)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3)獲得國家承認的學士學位后滿6年或6年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且已在所要報考的學科或相近的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處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單為準)上獨立發表過二篇以上的學術論文,可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取得碩士學位(須在報名時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不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
3.有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和較突出的創新能力;
4.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
5.有3名與報考學科有關的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保證畢業后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3)獲得所定向省教育廳的報考資格;
(4)漢族考生原則上應具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經歷。
(二)申請學院、研究所要求條件:
1.報考全球學專業要求條件
(1)外語水平
申請人外語水平須達到全國大學英語等級考試六級水平(CET-6),分數不低于426分;或參加其他語言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2)專業背景
申請人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須具備下列之一的專業背景:政治學、國際政治學、國際關系學、外交學、國際法學、國際經濟、哲學、社會學、國際傳播學。
(3)學術科研能力
申請人須提交二項代表性學術成果,學術成果包括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學術專著;或未發表的學術論文(含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調研報告等。
本專業接收同等學力考生申請,同等學力考生須滿足申請條件。
2.報考紀檢監察學專業要求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本科或者碩士研究生學習階段為應用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等)、中國歷史學、法學、政治學、公共管理一級學科下相關專業畢業。
(2)具有在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政法、財經、企業經營部門3年(含)以上工作經歷。
本專業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申請。
三、申請程序
(一)網上報名
關于網上報名流程及要求,申請人可登陸研究生院網站查閱《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或相關報名通知。
(二)提交材料
網上提交申請信息后,申請人務必于2015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地郵戳時間為準)將以下紙質申請材料按順序整理裝訂后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或當面送至申請學院。請勿使用快遞,學院老師不負責取件。
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者無法獲得復試資格,申請人務必按要求提交材料。
(1)《中國政法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信息表》、《政審表》(網上報名成功后,申請人自行下載打印);
(2)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學習成績單(應屆生須加蓋教務或培養部門公章;往屆生可從個人檔案中復印,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3)學士、碩士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研究生證復印件);
(4)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碩士論文開題報告);
(5)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計劃(研究計劃應具備科學性、創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題、已有基礎、基本思路、預期目標等);
(6)申請人認為能夠代表自身學術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專著、論文、調研報告等材料和能夠證明自身外語水平的證明。
(7)專家推薦信。(需要三位與本招生辦法要求的考生專業背景一致的教授的推薦信,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教授推薦信。推薦信應由推薦人親自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處簽字。)
申請材料郵寄送達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研工辦(綜合科研樓A605)
郵編:100088
聯系人:吳老師
聯系電話:010-58908207
請于信封上標注申請人姓名、申請專業、導師姓名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12月20日-2016年1月20日
2、導師審核申請人報名材料,評定材料審核成績并提出準予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1.
2016年1月底之前學院將準予復試名單報研究生院,經研究生院審核批準后予以公布。
五、復試考核
復試考核時間:2016年3月12日-13日。
1、考核方式:綜合面試
2、綜合面試成員組成:根據導師建議,學院組織同行專家組成面試考核小組(面試小組組成:導師任組長,成員3人或以上),對申請人進行面試考察。
3.成績組成:考核小組成員根據考生復試表現評定面試成績,其平均分為考生最終的復試成績。
六、健康檢查
考生復試時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院為我校校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七、錄取
1.綜合成績組成:材料審核、復試成績、導師評價按照3:5:2的比例計算。
2.錄取:根據綜合成績,報考每個導師的考生從高到低排列,順序錄取。錄取名單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上報,研究生院、監察處審核,報校招生委員會批準,并于5月中旬公布結果。
八、信息公開及監督
1.為保證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公正有序進行,必須嚴肅紀律,實現陽光招生。考生所報導師及其他導師、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考生或關系人宴請,不得接受任何禮金、禮品。
2.復試考核必須在校內進行公開;須提前公示考核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允許全校師生旁聽;對考生的面試考察,應全程錄像或錄音。
3.監督及咨詢電話
中國政法大學研招辦 咨詢、監督電話:010-58908070/71
中國政法大學紀委 專用監督電話(請勿咨詢):010-5890906
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負責解釋。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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