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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人數
2016年我校擬招收博士研究生360名左右,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碩博連讀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請-考核”制);其中各學院招收在職人員(即報考類別為定向)攻讀博士研究生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學院博士招生總人數的5%。因教育部將于2016年3月下達招生規模,故我校博士招生目錄中各專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考生參考;錄取時將根據學校的學科發展、招生導師人數、考生生源等情況對各專業的實際招生人數進行調整。
2016年我校將繼續與中科院上海分院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聯合培養的招生專業見招生目錄),我校與中科院相關研究所均接受考生申請。聯合培養博士實行雙導師、雙學籍管理,并以第一導師所在方為主。
招生專業、研究方向和指導教師等招考信息請參閱華東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網址:http://gschool.ecust.edu.cn)。
二、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碩士學位(在國外獲得的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2、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須在2016年8月31日前獲得碩士學位,屆時未獲得學位者將取消錄取資格)。我校不招收提前畢業的在校碩士生。
3、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包括以同等學力身份申請碩士學位人員、非全日制工程碩士、MBA、EMBA和MPA等),必須獲得碩士學位后方可報考。
4、具有同等學力者。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獲得學士學位后,在報考學科專業或相近學科專業連續工作滿六年或六年以上(截止到入學時);
(2)已被評聘為高級職稱;
(3)近兩年來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三篇以上報考學科專業或相近學科專業范圍內的學術論文,或獲得省、部級(排名前2名)與所報考的學科專業相關的科技獎勵;
(4)工作單位委托培養(即報考類別為定向);
(三)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四)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即1971年9月1日后出生),報考在職博士研究生(報考類別為定向)的考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2位正高級專家的推薦。
(六)本校教職工須經學院(部門)和人事處同意后方可報考。在提交申請材料時須出具“華東理工大學教職工報考在職博士研究生申請表”復印件,原件交人事處留存。
(七)其他報考要求詳見《華東理工大學2016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
三、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指從符合條件的專業中,選拔具有學術型推免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具體實施辦法參見《華東理工大學關于印發<招收碩博連讀、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規定(試行)>的通知》(校研〔2014 〕82 號)。
2、碩博連讀
碩博連讀指選拔優秀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攻讀博士學位,分為碩士入學階段選拔和完成中期考核階段選拔。具體實施辦法參見《華東理工大學關于印發<招收碩博連讀、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規定(試行)>的通知》(校研〔2014〕82號)。
3、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是指面向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優秀考生,從中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每年舉行一次。自2016年起,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實行“申請-考核”制;“申請-考核”制的有關規定詳見《華東理工大學2016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
四、錄取
1、錄取原則:我校各學院根據考生的考核成績、綜合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并結合學院招生名額擇優錄取。
2、錄取類別:分非定向和定向兩種。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須將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轉入華東理工大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畢業后考生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2)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將人事檔案、戶口、工資關系等保留在定向單位,定向單位必須與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簽訂協議書,畢業后考生按協議書就業。
3、注意事項
(1)各學院招收的在職人員攻讀博士研究生人數(即報考類別為定向)原則上不得超過學院博士招生總人數的5%。考生報考時請自主選擇報考類別,并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報名信息和申請材料一經提交不準更改,考生報考時的報考類別即為錄取類別,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選擇。根據教育部的文件規定,“考生須征得委培、定向培養單位的同意。考生與所在委培單位或定向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調檔、復試、錄取的后果,招生單位不負責任” 。
(2)在申請和審核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考華東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的資格,已被錄取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五、信息公開與監督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各學院均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研究生院官網公布招生簡章、招生目錄、擬錄取名單等重要招生信息,接受考生監督。
2、申訴渠道: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1-64252453,郵箱:yzb@ecust.edu.cn。
六、學籍、學費及獎學金政策
有關學籍、學費及獎學金政策,考生可查閱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相關文件:
1、《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校研[2013]36號(2013年6月修訂))
2、《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學費及獎、助體系設置方案(試行)》(校研〔2014〕85號)
查詢網址:http://gschool.ecust.edu.cn/laws%20of%20management/index.php
七、其他
本簡章若有不符合教育部2016年招收博士學位研究生相關文件規定之處,則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5年11月
更多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