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確認須提供以下材料:
1、非應屆考生
(1)網上報名后打印的《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實習證明原件。
非應屆畢業生持經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保管部門審查后加蓋公章的《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及其他報名材料,到市衛生局培訓考試中心現場審核確認。
2、應屆考生
(1)網上報名后打印的《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由考務系統導出并打印裝訂成冊的考生名單(加蓋學校、考點公章);
(4)有教育部門印章的學校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考點公章);
(5)學校統一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應注明考試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專業、學歷、學制、入學時間、參加護理臨床實習時間、擬畢業時間等);
(6)入學后由其他專業轉為護理、助產專業者,需另外提供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或學校出具的轉專業證明及從“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上打印的個人、學籍信息(加蓋學校公章);
其中考生名單、學校錄取新生名冊、畢業證明三者順序必須相對應。
應屆畢業生的報名工作由所在學校將考生的報名材料收集齊全后統一到市衛生局培訓考試中心辦理報名確認手續;非應屆畢業生可以選擇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
注:經過考生本人簽名確認的考生申報信息將不予更改,考生報名材料均用A4紙打印(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