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試人員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證進入考點,考試開始前15分鐘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及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
2、考生參加考試時除攜帶考試必需的文具用品一律不得攜帶教輔用書、稿紙及其他物品(含手機、計算器等),嚴禁將手機(一律關機)、資料、提包等物品帶至座位。稿紙由監考老師統一發放。
3、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開始60分鐘后才能交卷退場。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4、應試人員必須按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未經監考人員允許不得離開座位。
5、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不得答卷。
6、必須用黑色墨水筆書寫姓名、準考證號等個人信息和答題,鉛筆只能用于作圖,不得在規定位置外作任何標記。
7、應試人員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缺損、錯裝、字跡不清等問題,應舉手詢問。答題過程中,若試卷正面寫不下,可寫在背面,不另行附紙。
8、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傳遞資料,嚴禁交頭接耳、窺視他人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稿紙。
9、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將試卷內容和答題信息傳出考場。
10、考試結束鈴響,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翻放,經監考人員許可后,方可離場。嚴禁將試卷、稿紙帶出考場。
11、應試人員必須遵守本考場規則,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否則,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