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錄取規則是什么?
答:(一)考生的政考意見和體檢信息均采用各縣(市、區)招辦統一采集的信息。
(二)普高類考生成績為文化考試成績加面試成績之和,中職類考生成績為文化成績加技能考試成績之和。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和考生成績等情況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控制線。
(三)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類別、專業志愿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錄滿的專業在自由考生中按第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仍未錄滿的專業在自由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
(四)若出現參考人數與招生專業計劃、類別不平衡時,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按照實際參考學生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各專業計劃及類別。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專科招生計劃。
(五)若錄取過程中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首先依據文化考試成績總分的高低排序錄取;若文化考試成績總分相同,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照英語、語文、數學順序依次比較單科成績予以錄取,其余專業則按照文化考試中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依次比較單科考試成績予以錄取。
(六)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被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應在公示期間將退檔書面申請、準考證和身份證傳真到學校招辦辦理相關手續。
(七)因考生放棄錄取而產生的缺額,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在已參加本年度單獨招生考試且成績在各專業錄取控制線上的考生中依次遞補。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根據計劃缺額情況,由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各專業最終錄取人數和錄取名單。
(八)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
(九)在校期間獲得過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向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提出免試申請,并在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報名截止前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認定符合條件者,免試進入本次招生相關專業學習,并報省教育廳備案。
(十)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