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形勢和要求,不斷提高高職院校的生源質量,進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試和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推進職業教育本土化進程,更好地為區域經濟服務,結合學院實際,經四川省教育廳和教育考試院核準,制定本章程。
一、實施原則
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將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招考分離”,規范考試、錄取程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學院招生計劃為900名,其中對口高職招生計劃445名,普通高中類招生計劃455名,詳見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分類別招生計劃 | 總計劃 | |||
文科 | 理科 | 對口高職 | |||||
1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550204 | 40 | 水利大類 | 20 | 60 | |
2 | 水利水電工程技術 | 550202 | 20 | 水利大類 | 20 | 40 | |
3 | 供用電技術 | 530102 | 40 | 能源動力與材料大類 | 20 | 60 | |
4 | 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 530103 | 60 | 能源動力與材料大類 | 20 | 80 | |
5 | 水文與工程地質 | 520202 | 30 | 資源環境與安全大類 | 10 | 40 | |
63設計技術與地圖制圖技術 | 水土保持技術 | 550401 | 10 | 20 | 水利大類 | 10 | 40 |
7 | 工程造價 | 540502 | 10 | 20 | 土木建筑大類 | 10 | 40 |
8 | 建筑工程技術 | 540301 | 20 | 土木建筑大類 | 40 | 60 | |
9 | 工程測量技術 | 520301 | 40 | 資源環境與安全大類 | 20 | 60 | |
10 | 地籍測繪與土地管理 | 520305 | 15 | 資源環境與安全大類 | 5 | 20 | |
11 | 酒店管理 | 640105 | 5 | 5 | 旅游大類 | 20 | 30 |
12 | 財務管理 | 630301 | 5 | 5 | 財經商貿大類 | 20 | 30 |
13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610201 | 20 | 計算機類 | 20 | 40 | |
14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610210 | 5 | 5 | 計算機類 | 30 | 40 |
15 | 軟件技術 | 610205 | 10 | 10 | 計算機類 | 20 | 40 |
16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610202 | 10 | 10 | 計算機類 | 20 | 40 |
17 | 畜牧獸醫 | 510301 | 10 | 10 | 農林牧漁大類 | 80 | 100 |
18 | 飼料與動物營養 | 510308 | 10 | 10 | 農林牧漁大類 | 60 | 80 |
合 計 | 75 | 380 | 445 | 900 |
注:單獨招生方案以考試院批準的為準,請關注學院招生專網。
三、報名
(一)報考條件
已參加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的普通高中、職高、中專、技校學生和復員軍人,且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二)報考方式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swcvc.edu.cn>或http://www.swcvc.net.cn/>)上的單獨招生報名系統報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就業處現場報名。
2.普高考生在報名時,可填報一個第一志愿,一個第二志愿。中職類考生在報名時,只能填報專業類別相對應的專業,填報其他專業視為無效。
3.考生網上報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時打印《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表》
(三)、資格審查
1.考生的基礎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考生報名結束后,學院將報名考生信息報送至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2.審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合格名單將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3.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學院繳納報名考試費130元,方可獲取正式報名資格,到校進行資格審核,核對準考證,參加學院組織的考試。
4.考生報名資格審查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表》;
(2)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3)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主要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等級證書或其他材料)復印件;
四、考核
考試采用文化考試與面試(相關專業中職類考生采取技能考核)相結合的方法。
(一)文化考試
1.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2.考試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
3.考試內容:語文(100分)、數學(120分)、英語(80分)三科合卷考試,總分300分。
(二)面試
學院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分為兩類,綜合素質及技能測試。
1、普通類(文、理科)考生進行綜合素質及職業傾向面試,采用現場考核和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邏輯思維能力、語言溝通能力等基本素質,普通高中考生面試總分100分;
2、對口高職類考生面試為基本技能考核,總分300分。
(三)考試科目及時間
2015年單獨招生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自行確定考試時間段和考試科目)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2016年3月26日 | 9:00-11:30 | 文化基礎綜合筆試 |
13:00-18:00 | 綜合素質及技能測試 |
(四)考試地點
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崇州校區:四川省崇州市羊馬新城永和大道366號
五、錄取
(一)錄取原則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和考生分數的具體情況,分類、分專業劃定最低控制線;
3、按照文化基礎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總成績,分專業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總分相同者以語數成績之和高者優先)。
4、對服從專業調劑的未被錄取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相近專業或其它專業;
5、考生必須參加文化基礎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
(二)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由于各招生院校報考生源及專業類別等情況各異,我校的錄取分數和其他院校的錄取分數不具可比性。
六、工作進程
(一)填報志愿
2016年3月1日--15日,考生網上報名或到學院現場報名;
2016年3月5至3月16日,考生完成報名,學院審核通過后,可以進行網上繳費;
2016年3月16至3月18日,繳費完成后,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審核表、承諾書;(每生130元);
(二)2016年3月25日到校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提交材料
(1)《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15單獨招生考試報名審核表》;
(2)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3)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4)簽訂《單獨招生考生承諾書》、《誠信考試承諾書》
2、根據準考證編號,到校熟悉考場。
(三)2016年3月26日9:00-18:00,文化基礎綜合筆試和面試。
(四)2016年3月29日—4月3日,考生可在學校網站上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五)2016年4月4日-5日,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對各招生院校擬錄取名單進行集中審核。
(六)2016年4月6日--12日,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錄取線和擬錄取名單。
(七)2016年4月13日,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七、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一)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院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三)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原則。
(四)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的學校職工,不得參與當年單獨招生考試考務和錄取工作。
(五)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六)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七)考生被我院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和對口招生錄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及錄取。
(八)新生注冊和復查。經我院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錄取新生一視同仁;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對口招生統考及錄取;
2、不得調換專業;
3、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4、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為準;
5、本辦法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九、學院單獨招生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招生就業處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羊馬新城永和大道366號郵政編碼:611231
咨詢電話:028-6861197168611777(傳真)監督電話:68611970
學院招生網:http://www.swcvc.edu.cn或http://www.swcvc.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