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招生辦公室,各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有關藝術類招生考試文件精神,為讓考生了解省外高校藝術類校考專業的考試科目和內容,現匯總部分2016年擬在廣東省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校考專業及考試科目并予以公布,具體院校名單及專業見附件,附件中院校校考專業括號內的內容為各院校上報的專業招考方向,各校考專業所設招考方向必須符合教育部辦公廳教學廳〔2015〕11號文件要求,專業名稱要以國家最新公布規范專業目錄名稱為準。省內普通高校藝術類校考院校及專業詳見粵招辦普〔2016〕8號文。此次公布的普通高校藝術類校考考試科目由各高校上報,省招生辦公室按照《關于2016年省外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在廣東省招生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招辦普〔2015〕94號)要求予以認定,凡報考省藝術統考涉及的本科專業,必須參加省藝術統考且成績達到本科資格線,否則將不能錄取到該專業。未經省招生辦公布的校考專業一律不得招收校考考生。各高校具體的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將在《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
請各市招生辦公室及時將本通知轉發本轄區內各中學,告知相關考生做好備考準備。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內容和校考專業等以招生院校實際公布為準,請考生及時咨詢相關招生院校。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