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6年四川音樂學院各專業錄取方式?
答: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合格、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控制分數線、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各專業錄取規則分別為:
1) 藝術史論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2) 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3)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學、音樂表演、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美術學、設計學、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各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我院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錄取辦法:
1) ①藝術史論專業依次以專業成績總分、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2) ②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依次以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3) ③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學、音樂表演各專業依次以“視唱練耳及樂理”、高考文化成績總分的高低排序錄取。
4) ④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美術學、設計學、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各專業依次以高考文化成績總分、語文、外語的高低排序錄取。
備注:
1) 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藝術史論專業,在要求藝術類招生計劃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文理科依據錄取規則分別排序錄取。在藝術類招生計劃不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院將以該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藝術文理科最低文化錄取分數線為基準,對藝術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績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藝術文科考生一同按錄取規則排序,擇優錄取,折算公式如下:藝術理科生文化折合分=藝術理科生文化總分×(藝術文科最低文化錄取分數線÷藝術理科最低文化錄取分數線)。
2) 我院錄取時文理兼收,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新生進校后我院只提供英語教學。
3) 2016年我院對各省(市、自治區)均作了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時按考生志愿順序進行,對未完成來源計劃的專業不進行征集志愿,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