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愛崗敬業、無違法犯罪不良記錄;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身體健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理論政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辦公自動化實際操作能力。
2、綜合素質優,文字綜合能力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年齡35周歲以下,大專(含)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勝任崗位需要的文字綜合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相關業務知識,能熟練操作電腦辦公軟件,一年以上工作經歷。(在黨報黨刊或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刊物上發表過文章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黨政公文寫作經驗特別豐富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