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2016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相關規定,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我校將向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我校將根據測試成績、運動隊建設需要和運動證書等級,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分別享受以下錄取政策:
1.具有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含一級)證書,專業水平測試成績極為突出,可申請參加由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合格,按照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2.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證書,專業水平測試成績特別突出、具有較大培養前途者,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線分數線65%,按照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3.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證書,專業水平測試成績優秀,具有一定培養前途者,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線,按照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4、如考生高考所在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另行劃定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則我校在該省的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最低要求參照執行。
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