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心理學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同時又具備實際操作能力,能在教育、工程設計、工商企業、醫療、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門從事教學、管理、咨詢與治療以及技術開發等工作的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
基礎心理學、實驗心理學、教育心理學、心理統計學、心理測量學、社會心理學、管理心理學、犯罪心理學、心理學研究方法、心理咨詢與矯治等。
學制
四年制本科
授予學位
理學學士
畢業生就業去向
畢業生可在學校、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司法部門、醫療機構、新聞媒體、科研院校從事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組織管理、社會服務、心理輔導、心理咨詢、社會心理調查、人才測評、形象設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