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創業導師隊伍建設,提升創業服務水平,根據《關于印發<珠海市創業導師管理辦法>的通知》(珠人社〔2016〕10號)規定,現向社會公開選聘創業導師,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凡熱心公益事業,具備豐富創業實踐經驗或創業指導能力的以下各類人員,均可積極報名參與:
1.有豐富創業經歷,在業內有一定知名度的創業者;
2.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法人組織中的職業經理人和專業人士;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從事創業教學、創業理論研究或在相關領域具有專業特長的專家學者;
4.熟悉工商、稅務、財會、金融、法律、人力資源等相關法規政策或從事相關實踐工作的專業人士;
5.已獲得創業培訓、創業咨詢等相關資質的專家;
6.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選聘程序
(一)個人自薦或單位推薦
1.受理申報。面向社會常態化受理,符合條件者可隨時報名。
2.資格確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專業、行業合理配置的原則擇優確定人選。
3.公示聘任。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頒發“珠海市創業導師”聘書。
(二)定向邀請
對在某行業領域有突出貢獻或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知名人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通過發邀請函的形式,直接聘任并頒發“珠海市創業導師”聘書。
創業導師每屆聘期為2年,在任期內能積極參與創業服務活動且評價效果較好的,可以續聘。
三、激勵機制
創業導師根據安排提供企業診斷、項目評審、培訓授課及其他創業服務,按《珠海市創業導師管理辦法》規定給予相應創業服務補貼。
有意參與創業導師選聘的,請填寫《珠海市創業導師推薦表》(見附件)發送至zhcyzdb@126.com或傳真至0756-2295379(本人身份證明、學歷(職稱)證書及成果證明材料原件后補備查)。
聯系人:盧佳佳,鐘誠
聯系電話:0756-2120939,0756-2125905
聯系地址:香洲區雙竹街82號212室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