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帶頭人 (共14人)
序號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職稱、年齡、工作經歷等要求) |
1 | 護理專業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護理、臨床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擁有正高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職稱要求可放寬為副高及以上);2.年齡45周歲以下。 |
2 | 助產專業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護理、臨床醫學專業(婦產科);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
3 |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醫學檢驗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
4 |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專業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生物技術、醫學檢驗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
5 |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物理醫學、康復醫學、康復治療學、物理治療、作業治療、中醫康復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
6 | 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口腔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
7 | 言語聽覺康復技術專業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言語聽覺科學專業,康復醫學(言語聽覺康復方向)、康復治療學(言語聽覺康復方向);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
8 | 基礎醫學學科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生理學、病理生理學、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2.年齡45周歲以下 |
9 | 醫療美容技術專業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臨床醫學(美容外科、皮膚科)、中醫美容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擁有正高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職稱要求可放寬為副高及以上);2.年齡45周歲以下。 |
10 | 美容美體專業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臨床醫學(美容外科、皮膚科)、中醫美容、形象設計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
11 | 醫學營養專業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醫學營養、營養與食品衛生學、預防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
12 | 健康管理專業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社會醫學、公共衛生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正高專業技術職務2.年齡45周歲以下 |
13 | 幼兒保育專業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兒科學,學前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擁有正高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職稱要求可放寬為副高及以上);2.年齡45周歲以下。 |
14 | 思政理論課學科帶頭人 | 專業技術 | 1 | 思想政治教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二、教師(一)(共22人)
序號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職稱、年齡、工作經歷等要求) |
1 | 藥理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醫學、藥理學、臨床藥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年齡40周歲以下 |
2 | 護理專業教師 | 專業技術 | 2 | 護理、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中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擁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不作要求)2.年齡45周歲以下 |
3 | 助產專業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護理、臨床醫學(婦產科)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擁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不作要求)2.年齡45周歲以下 |
4 | 基礎醫學教師 | 專業技術 | 2 | 生理學、病理生理學、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擁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不作要求)2.年齡45周歲以下 |
5 | 衛生檢驗與檢疫專業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醫學檢驗、免疫與病原生物學、基礎醫學、勞動衛生、預防醫學等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年齡40周歲以下 |
6 |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物理治療、作業治療、康復醫學與理療學、中醫康復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年齡40周歲以下 |
7 | 言語聽覺康復技術專業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言語聽覺康復、聽力學、言語與聽覺科學、中西醫結合基礎(耳聾康復、聽力語言康復、言語康復);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年齡40周歲以下 |
8 | 口腔醫學技術專業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口腔醫學專業; 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年齡40周歲以下 |
9 | 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教師 | 專業技術 | 2 | 臨床醫學、護理、中醫學、預防醫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年齡45周歲以下 |
10 | 家政專業教師 | 專業技術 | 2 | 社會學、管理學、經濟學、家政學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面向全國 | 1.擁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不作要求)2.年齡45周歲以下 |
11 | 醫療美容技術專業教師 | 專業技術 | 2 | 臨床醫學(美容外科、皮膚科)、中醫、醫學美容、藝術設計專業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擁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不作要求)2.年齡45周歲以下 |
12 | 外語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英語、韓語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擁有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不作要求)2.年齡40周歲以下 |
13 | 體育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體育、體育教育等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擁有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不作要求)2.年齡40周歲以下 |
14 | 思政教師 | 專業技術 | 2 | 思想政治教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社會學、法學、哲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擁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不作要求)2.年齡45周歲以下 |
15 | 健康人文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中文、歷史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1.擁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不作要求)2.年齡45周歲以下 |
16 | 健康管理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社會醫學、管理學、社會學、經濟學、預防醫學專業; 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年齡40周歲以下; |
注:專業技術職務取得時間和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應聘人員屬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憑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參加資格復審,且須于2016年0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應聘人員屬于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的,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參加資格復審,且須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以所學課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