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杭州醫學院(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杭州醫學院(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浙江省衛生計生委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為全日制本科高校,預算方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位于杭州濱江高教園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輔導員崗位共6人,為專業技術崗位。
該崗位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定向招聘。同期留學歸國人員視同對待。所有人員應于2016年8月底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下列具體要求: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臨床醫學、基礎醫學、醫學檢驗、醫學影像、預防醫學、護理學、衛生事業管理、漢語言文學、教育學、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學、音樂、舞蹈等專業;中共黨員,并在大學期間擔任學生會、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黨支部書記、班長、團支部書記、社團負責人等學生干部或兼職輔導員滿一年;年齡一般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4月7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7日17時,應聘人員登陸網上招聘系統http://rczp.zjmc.edu.cn,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在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初審,并于報名截止之日起1天內完成,期間,應聘人員可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中面試包括初試和復試。各項考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面試初試和復試成績分別按40%和60%計入面試成績。
1、筆試。
筆試初定于2016年4月中旬在校內舉行,具體安排見學校公告。參加筆試時,應聘人員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筆試成績可通過學校招聘系統查詢。
筆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言語分析能力、邏輯推理能力、寫作能力、技能操作能力和專業知識等。試卷一為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實務,占筆試成績60%;試卷二為綜合寫作考試,占筆試成績40%。具體見附件《杭州醫學院(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輔導員崗位招聘考試說明》。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入圍比例情況下,全部入圍。
2、面試
面試于2016年4月中下旬在校內舉行,分初試、復試兩輪進行,具體安排另行網上通知。
參加面試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初試主要考查專業水平和崗位業務能力,以專業相關技能測試的形式進行。
復試主要考查舉止儀態、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
復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按照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考核參考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做法進行,并安排為期4周的業務實習,實習期考核作為考核重要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我校、上級主管部門以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與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學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杭州醫學院(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網站(http://www.zjm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網站(http://www.zjwst.gov.cn,“政務公開/招聘公告專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杭州醫學院(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衛生計生委(人事處):0571-87709027;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杭州醫學院(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直接咨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81號杭州醫學院(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
聯系人:蔡老師、董老師、姚老師
咨詢電話:87692703,87692702,87692634
杭州醫學院(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