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農學院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按照“穩定規模、優化結構、提高質量、宏觀調控”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研究生招生管理,建立工作機制,完善招生制度,努力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特制定園林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細則方案,確保完成學院2016年招生任務。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復試中側重對考生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的深度考察。
(二)堅持能力、素質與知識考核并重。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三)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尊重導師組和導師在復試當中尤其是業務考核等方面的意見。
(四)采取差額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總數,一般按招生規模的110%-120%掌握。凡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不可免復試。
(五)堅持第一志愿優先,并兼顧選拔優秀。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強化監督,公平公正,健全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
二、復試條件
(一)一志愿考生復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院2016年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執行全國A類地區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各學科按指標數110%-120%的名額、考生按總分數排名次序進入復試名單。
(二)接收調劑考生
在保證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礎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調劑生源,調劑生按照以下原則進行排序遴選:
1. 擬調入學科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應為統考科目基本相同(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全國統考、聯考數學及其他各類自命題數學可視為基本相同的考試科目)的同一或相近學科專業。原則上不接受不同學科門類(指本科專業所屬學科門類)考生的調劑;原則上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森林培育、林業領域專碩等專業,不接受專業考試課為規劃設計類或建筑類等方面考生的調劑。
2.考生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北京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4. 我校不接受破格調劑考生、英語以外考生和單考考生的調劑申請。
5.在符合以上四條原則的基礎上,綜合考慮調劑生的總成績、統考課成績,篩選確定調劑生名單。
6.接收調劑時優先接收校內調劑生。
7.所有調劑考生(包括校內調劑專業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開放時間:2016年3月18日至4月30日)進行,否則無效。
8.報考“大學生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全國A類地區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三)同等學力考生,在參加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四)破格復試要求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2016年我校從嚴掌握破格復試。
三、復試內容及方式
(一)報到、報名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復試前到園林學院進行復試報到,學院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必須從嚴掌握。
1. 審查證件。身份證、準考證;應屆畢業生需交驗學生證,非應屆畢業生需交驗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本專科畢業單位或現學習工作單位開具的思想政治證明材料(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應屆生包含是否按期畢業、如被錄取按期調取檔案、按期報到證明;非應屆生包含如被錄取按期調取檔案、按期報到證明)。“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供本人《退出現役證》。
2.驗證學歷(學籍)。要求考生到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驗證學歷(學籍)信息并提交截圖,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4月底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并留取考生相應證件復印件。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
3.填報復試表。考生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方可填寫“2016年北京農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資格表”。
4. 其他材料。考生復試時還應攜帶大學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及相關證明材料(如英語四級、六級證書、學術論文、科技成果等),并準備好近期1寸、2寸免冠藍或白底照各兩張(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1寸彩色電子照片1張(在照片文件名中標明本人姓名、身份證號),上交學院,以供復試面試和后期辦理校園卡進使用。
上述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報考錄取資格。
(二)復試方式和內容
1.筆試:2016年園林學院研究生復試不進行筆試。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可與面試結合進行,也要單獨組織考核,滿分50分。考核內容主要為實驗和操作技能,考查專業實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每名考生參加考核的時間不少于10分鐘。風景園林學學術型碩士及風景園林專業學位碩士,均需加試“園林手繪”,“園林手繪”屬于實踐能力考核范圍。
3.面試
具體分為思想政治與學習經歷考查、專業面試、外語聽說能力考核(放在專業面試中,與專業面試結合進行)三個部分。滿分120分。其中專業面試70分,外語聽說能力考核50分。
(三)心理測評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開展心理測評,必要時進行心理測試,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動態。對不適合在我校就讀碩士研究生及時予以說明,確保錄取心理健康、有培養前途的考生。
(四)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都必須參加體檢。需空腹查血常規。體檢費為60元。
(五)復試時間安排
(1)報名資格審查
時間:2016年3月24日上午9:00-10:00。
地點:園林樓608。
(2)體檢(需空腹)
時間:2016年3月24日上午7:30-9:00。
地點:北京農學院校醫院。
(3)心理測試
時間:2016年3月24日上午10:00-11:00。
地點:教B505。
(4)綜合面試
風景園林學、風景園林
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地點:園林樓407室;
時間:2016年3月24日13:00-17:00。
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森林培育
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地點:園林樓902 室;
時間:2015年3月24日13:30-17:00。
林業領域
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地點:園林樓908室;
時間:2015年3月24日13:30-17:00。
四、綜評成績
(一)全日制碩士復試總成績為復試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考查和體檢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成績和初試統考課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綜評成績(綜評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取兩位小數),作為考生錄取的成績依據。
初試、復試成績權重比例為:無筆試科目的專業按照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計算。一志愿生、調劑生分別測算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
(五)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國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指除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之外的門類)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考生”須提供詳實的證明材料,以研招網后臺資料庫中“可享受報考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加分名單”為準。
五、錄取
按照一志愿生、調劑生分別測算排名的原則,分先后批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在考生自愿、第一報考導師自愿的前提下,可以進行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內考生的調劑。
按照綜評成績(綜評成績是按照百分制計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兩位小數,一志愿生、調劑生分別測算排名)在本學科專業內排名的高低,參考報考導師意見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
復試結果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由我校研招辦在網上和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天。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六、備注
未盡事宜以《北京農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