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強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重點高校引進部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我市事業單位工作。具體意見如下: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品質好。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全國重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其他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學歷畢業生)。
4.本科學歷為畢業3年內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可以適當放寬,必須為脫產全日制學習獲得的學歷、學位,身體健康。
5.同意在天門市服務年限5年以上。
6.符合用人單位崗位要求,服從工作安排。
二、優惠政策
1.對引進的專業緊缺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報請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發放安家費和學位津貼。5年服務期內,碩士安家費5萬元,可安排公租房,學位津貼1000元/月;博士安家費10萬元,學位津貼2000元/月,所需經費從市人才工作專項經費中列支。
2.對考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湖北省選調生、省以上國家機關公務員的簽約畢業生,由本人自行決定去留,不視同違約。
3.由組織人事部門建立專門檔案,對引進的大學畢業生進行跟蹤培養。
三、引進程序
1.報名登記。發放《意向性就業基本情況登記表》,組織報名登記,通知面試時間和地點。
2.面試考核。由用人單位、考評小組進行相關知識測試和面試考核,集體研究確定初步人選。
3.組織考察。用人單位、考評小組采取查閱學籍檔案、走訪學生院系領導和輔導員等形式,對學生政治立場、現實表現等進行考察。
4.簽訂協議。對通過面試和考察的,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性就業協議書。
5.資格復查。簽約學生持意向性就業協議書、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到市委人才辦進行資格復查。不符合引進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6.體檢。由市委人才辦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擬聘用對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7.辦理聘用手續。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公示后,對擬聘用人員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信息來源 部機關人才科)
附件:意向性就業登記情況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