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聯系人及電話)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 | 崗位 職責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職稱要求 | 招聘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是否招到 |
藥學院(張院長電話:0574-88227845,郵箱:1132049197@qq.com) | 教師 | 專技 | 1 | 承擔教學和科研任務 | 基礎醫學及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面向全國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40周歲以下,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50周歲以下(其中對主持過省部級科研課題的或具有高校工作經歷且是專業帶頭人的正、副高職稱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 |
教師 | 專技 | 1 | 海洋藥物或海洋生物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
教師 | 專技 | 4 | 藥學及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
教師 | 專技 | 2 | 藥學及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且擁有正高職稱。 | |||||
制藥工程學院(李院長0574-88220291) | 教師 | 專技 | 1 | 生物學及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且擁有正高職稱。 | ||||
教師 | 專技 | 1 | 分子生物學與免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且擁有副高及以上職稱。 | |||||
教師 | 專技 | 1 | 微生物與生化藥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
教師 | 專技 | 2 | 化學工程與技術或化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且擁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 |||||
教師 | 專技 | 1 | 藥學及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
教師 | 專技 | 2 | 藥學及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且擁有副高職稱。 | |||||
教師 | 專技 | 1 | 藥學及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且擁有正高職稱。 | |||||
商學院(羅院長0574-88222702) | 教師 | 專技 | 1 | 工商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且擁有副高及以上職稱。 | ||||
教師 | 專技 | 1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且擁有副高及以上職稱。 | |||||
教師 | 專技 | 1 | 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年齡40周歲以下。 | ||||
中藥學院(凌院長0574-88223063) | 教師 | 專技 | 2 | 本科和研究生階段均為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且擁有正高職稱。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40周歲以下,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50周歲以下(其中對主持過省部級科研課題的或具有高校工作經歷且是專業帶頭人的正、副高職稱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 |||
教師 | 專技 | 3 | 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本科階段為中藥學或中醫學相關專業。 | |||||
教師 | 專技 | 3 | 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本科階段為保健品、中藥學或中醫學相關專業。 | |||||
食品學院(師院長0574-88222700) | 教師 | 專技 | 1 | 食品科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
醫療器械學院(周院長0574-88223237) | 教師 | 專技 | 1 | 生物醫學工程或儀器科學與技術或材料科學與工程或電子科學與技術或信息與通信工程或控制科學與工程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或化學工程與技術或醫學技術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且擁有正高職稱。 | ||||
教師 | 專技 | 1 | 生物醫學工程或儀器科學與技術或材料科學與工程或電子科學與技術或信息與通信工程或控制科學與工程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或化學工程與技術或醫學技術專業;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且擁有副高及以上職。 | |||||
教師 | 專技 | 1 | 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
教師 | 專技 | 1 | 信息與通信工程類或控制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
基礎學院(姜院長0574-88224139) | 教師 | 專技 | 2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與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 | 中共黨員,年齡40周歲以下。 | |||
合計 | 35 | |||||||
備注:(1)職稱、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取得和工作經歷、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2)無職稱要求的崗位。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憑就業協議和推薦表或學生證報名,但須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外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專業以所學課程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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