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考試工作,確保引進人才的素質和考試工作的客觀公正,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試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考試程序,嚴肅考試紀律,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確保考試科學規范、客觀公平、公開、公正地選拔優秀人員。
二、考試程序
(一)資格初審
招聘報名時間截止3月25日下午六點,由招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所有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二)筆試
1.筆試對象
所有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根據電話通知到報名地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未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電話告知原因。
2.筆試試題來源和范圍
委托第三方負責組織命題及閱卷。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范圍:
招聘崗位 | 考試范圍 | 總分 |
行政綜合部、信貸業務部、風險控制部、網絡技術部 | 公共基礎、經濟、金融、財務、計算機等方面知識 | 100分 |
3.筆試時間、地點
暫定于2016年3月31日,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對象
面試人選根據招聘計劃數,在筆試達線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2.面試考評組
委托第三方進行測評。
3.面試步驟
面試分兩個步驟。第一步演講,演講主要內容為個人基本情況簡介、主要工作業績、競聘優勢和對做好競聘職位工作的思路和具體工作安排等,時間控制在3分鐘以內。第二步答辯,由考評組圍繞演講者演講內容提一至兩個問題,答題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每位競聘人員演講答辯完畢,評委對其進行考評打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報考網絡技術部人員另增加一項計算機實務操作測試,實務操作不達標者不予錄取。
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合成
考試總成績分為筆試、面試和加分項目三部分。其中筆試、面試成績各按50%計入競聘總成績。
加分項目:具有相關金融行業工作經驗者可適當加分,以工作單位所開證明為加分依據,最高不得超過3分。具有中級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者可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加分項目得分
(五)確定錄取人選
面試結束后,按照確定的招聘計劃,依據參加公開競聘人員的筆試、面試和加分項目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選并核實資料。在核實資料過程中,若發現競聘人員提供虛假任職資格條件證明材料或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等不良記錄的,取消競聘資格,按成績依次由后一名抵補。人員確定后,由其自行到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憑醫療機構體檢證明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三、考試監督
考試期間將邀請西峰區紀委監察局、公證處對本次考試考務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開。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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