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南方醫科大學免試招收香港學生(以下簡稱“香港免試生”)工作,保障香港免試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證免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2016年內地部分招生院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簡章。
第一條院校名稱:南方醫科大學
第二條院校國標代碼:12121
第三條學校地址
校本部:廣州市白云區京溪沙太南路1023號,郵政編碼510515;
南校區:廣州市海珠區石榴崗路13號,郵政編碼510000;
順德校區: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街馬崗大道33號,郵政編碼528305。
第四條學校本科各專業一、二年級在順德校區學習,之后回廣州學習。
第五條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學校2016年面向香港招收免試生計劃40名。我校可根據生源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招生專業詳見附件)
第六條報名條件。持有(有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并參加2016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屆考生。
第七條報名辦法。考生可登錄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網站(網址:http:∥www.ecogd.edu.cn),按照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報名,并通過該網站查詢成績及錄取情況。
第八條錄取原則。學校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并依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結合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情況擇優錄取。
1.最低錄取標準。參加香港中學文憑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可為“3、3、2、2”或“3、2、3、2”。
2.學習經歷參考。考生須提供由香港教育局和學校認可、學生本人提供的“學生學習概覽”,錄取時我校將參考“學生學習概覽”。
第九條入學與身體檢查
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以錄取通知書上規定時間為準。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并獲得批準。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辦理請假手續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并以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經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的新生,按有關規定予以取消入學資格或商轉符合身體條件的專業。
第十條收費標準。被錄取的學生入學注冊時,應繳納學費、住宿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學費標準為醫學類專業5760元/人•學年;理工類、外語類專業5160元/人•學年;管理、法學、經濟類專業4560元/人•學年。住宿費1500元∕人∕學年、1700元∕人∕學年(帶空調)(宿舍水電實行定額管理,超出部分的費用,由學生自付;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我校將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最新批準檔執行)。
第十一條凡經內地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批準為我校錄取的香港學生,在校期間,按教育部發布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學生的暫行規定》,可免修軍事課及政治理論課,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修滿規定的學分,并達到畢業基本要求,準予畢業并頒發南方醫科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南方醫科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十二條監督機制及電話
南方醫科大學監察處全程參與香港免試生招生工作。
監督電話:0086-20-61648149
第十三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招生信息網:http://portal.smu.edu.cn/zs/
招生官方微博:http://e.weibo.com/1881082535/profile
電子郵件:386832666@qq.com
咨詢電話:0086-20-61648523
傳真:0086-20-61648524
咨詢QQ群:328580253/186637549
第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南方醫科大學香港免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普高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