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西昌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涼山州公安機關輔助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和《西昌市行政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西昌人力資源市場、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面向社會公開考聘農村交警協勤員公告如下(本簡章同時在涼山日報、月城新報、西昌人力資源網http://www.xcjob.gov.cn發布):
一、考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與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本次公開考聘的農村交警協勤員,是在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直接管理、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輔助管理、行政事務、技術保障等非執法類、非涉密性工作。
二、考聘名額
本次共考聘農村交警協勤員20名。
三、考聘對象
1.退役士兵;
2.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3.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四、考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愿從事農村交警協勤員,服從組織安排。
3.年齡在18至30周歲(1998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高1.68米以上。
5.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考聘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聘: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販毒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現役軍人。
7.及其他不適合從事公安輔助工作的情形。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6年4月12日至4月19日。
(二)報名地點:西昌人力資源市場(西昌市勝利東路101號)。
報名及資格審查按以下程序進行:
1.填報信息。應聘人員在在現場領取《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公開考聘農村交警協勤員報名信息表》,準確填寫各項內容。
2.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需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證件照片2張,以及有關的其它證書、手續,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擅自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領取準考證
經資格審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發給《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的領取時間:2016年4月20日下午。
領取地點:西昌人力資源市場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一)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二)面試
根據應聘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考聘名額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考聘名額2倍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由考聘單位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后,將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一并納入面試。
七、體檢、考察
筆試、面試后,根據考聘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筆試、面試、體能測評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由市公安局政工室負責組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八、聘用
對考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由西昌人力資源市場、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進行3天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參加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與西昌人力資源開發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統一實行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合同期限2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給予取替。
九、福利待遇
目前,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農村交警協勤員月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特殊崗位補貼3部分構成;經市政府批準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農村交警協勤員崗位每人每月勞動報酬約為2100元(人員月工資含個人應當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金和績效工資),工作滿1年的按市人社局輔警工資文件發放工齡工資。同時,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將按照相關規定繳納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十、紀律與監督
嚴格考聘紀律,對違反考試、體檢和考察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體檢和考察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考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
咨詢電話:
西昌人力資源市場:0834- 6966012
西昌人力資源市場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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