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川交函【2015】260號《關于印發公路超限檢測站聯合執法管理辦法》、涼交【2013】224號《涼山州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交通運輸協管員管理辦法>的通知》和西委辦發【2012】116號《西昌市行政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西昌市路政大隊委托西昌人力資源市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治超協勤人員公告如下(本簡章同時在涼山日報、月城新報、西昌人力資源網http://www.xcjob.gov.cn發布):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與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的治超協勤人員,是在西昌市路政大隊的管理、指揮和監督下,從事協勤路政管理工作。
二、招聘名額
西昌市路政大隊本次共招聘協勤人員30名。
三、招聘對象
1. 高中及以上畢業生。
2.部隊退役軍人、取得汽車駕駛證、法律專業優先錄用。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愿從事路政執法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3.年齡在18至45周歲(1998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197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5.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招聘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販毒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現役軍人。
7.及其他不適合從事路政協勤工作的情形。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6年 4月12日至4月15日。
(二)報名地點:西昌人力資源市場代理部(3樓)(西昌市勝利東路101號)。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按以下程序進行:
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需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駕駛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證件照片2張,以及有關的其它證書、手續,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擅自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領取準考證
經資格審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發給《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的領取時間:2016年4月19日
領取地點:西昌人力資源市場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
(一)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時事政治》等相關知識。
(二)面試
根據應聘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名額的2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名額2倍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招聘單位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后,將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一并納入面試。
七、體檢、考察
筆試、面試測評后,根據招聘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筆試、面試測評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由市路政大隊負責組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八、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由西昌人力資源市場、市路政大隊進行3天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參加市路政大隊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與西昌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統一實行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合同期限2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給予取替。
九、福利待遇
目前,經市政府批準市路政大隊協勤人員每人每月勞動報酬約為1800元(人員月工資含個人應當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金),同時報銷因公出差補助、伙食補貼等,并配發保障工作必須的服裝及必要的裝備。
十、紀律與監督
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考試、體檢和考察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體檢和考察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
咨詢電話:0834- 6966012
西昌人力資源市場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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