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請寄送以下資料的全套復印件:
1.接收畢業生
(1)應聘簡歷;
(2)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3)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就業推薦表(學校蓋章);
(5)成績單(學校蓋章);
(6)就業協議書或由學校(非系)出具的可換發協議書的證明;
(7)非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由學校(非系)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開具2016年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的證明材料(見樣本)。
2.引進人才
(1)應聘簡歷;
(2)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3)畢業證;
(4)教育部學信網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待(失)業人員,需提供待(失)業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6)滿3年有效社保繳費證明以及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協議);
(7)船員適任證書。
樣本:
證明
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
×××同志,身份證號:×××,×××年×××月我校×××專業×××(填寫學歷)畢業,根據有關規定,我校2016年仍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為×××同志開具派遣證(報到證)。
特此證明。
(蓋章)
年 月 日
注:要求加蓋學校(非系)學生處或主管學生畢業分配的部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