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人才〔2007〕184號),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教師46名。現將有關招考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詳見附件1)
提前批已簽約的對象,在8月底前有違約而放棄錄用資格的,其空出指標轉入中小學語文學科招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用。
二、招考資格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四肢健全,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中小學教師招考條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與報考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2.學前教育教師招考條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3.特殊教育教師招考條件:具有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4.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報考條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崗位與所學專業相一致。
已經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明》,且能在2016年12月底前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也可報名。
三、招考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30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
常山縣教育局二樓大廳(文峰西路34號)。本次招考不接受網上報名。委托報名者需提供委托人寫的委托書和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報名材料:(1)《浙江省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1);(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張;(3)身份證;(4)學歷證書(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應屆生證明或就業協議書);(5)教師資格證書(或具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明》、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除外);(6)普通話等級證書。
(3)至(6)項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資格審查:報名時縣教育局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合格者當場繳納報名費120元。低保戶家庭的考生憑縣民政部門頒發的2016年低保證免交報名費。
5.領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規定時間、地點憑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自動放棄筆試的不予退還考試費用。
(二)考試
1.筆試(滿分120分)
筆試科目:一、公共知識(20分),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班主任工作知識、教育法律法規等內容;二、學科專業知識(80分)三、教材教法(20分)。學科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將根據不同學科分別命題:中小學教師崗位考查中學教材知識;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考查特教知識;學前教育教師崗位考查幼兒教育知識;職業教師崗位考查職業高中相應學科知識。
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達到2:1方可開考,不足2:1的,相應核減招考計劃,被核減的計劃數轉入中小學語文學科女性人員招考(其中數學崗位男性核減的計劃數轉入同學科女性人員中進行招考)。
2.面試(滿分100分)
根據學科招生計劃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分數并列現象,則一并進入面試)。
報考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學前教育等學科的人員,面試內容分為上課(70分)和基本技能測試(30分)兩項;報考其他學科的人員,面試內容為上課一項(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錄用資格。
上課采用無學生狀態下模擬授課的方式進行,上課內容分學科選自小學教材內容(中學歷史與社會選自初中教材、職業高中專業課選自職業高中教材,學前教育選自幼兒教育教材內容)。上課時間15分鐘。在進入備課室時公布備課內容,要求在60分鐘內完成備課任務,然后到上課室上課。基本技能測試考核項目詳見附件2。
3.成績計算。按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50%,合成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三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相同的,體育、音樂、美術等三門學科以專業技能測試分數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學科以學科專業知識分數高的排位在前)。
(三)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考計劃數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缺額,不再遞補。
(四)考察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考計劃數1:1比例確定政審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查閱本人檔案為考察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入圍考察者應在規定時間前將本人檔案(密封)轉至常山縣教育局人事科。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錄用
考察合格擬錄用人員在常山教育網和常山縣人才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簽訂錄用合同。
被錄用人員憑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明》)辦理聘用手續。因個人原因不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和簽訂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所產生的崗位空缺,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政審、考察、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教師實行人事代理制。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服務期限為5年,新聘用教師實行一年的見習期。對通過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明》而被錄用人員不能在2016年12月底前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或見習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錄用后,須在兩年內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合同。服務期限未滿,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意擅自離職的,視為違約并按聘用合同中的特別約定條款執行。
四、其它事項
1.為提高報名效率,方便審查,請考生自行下載附件1《浙江省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貼好照片,另一張可貼在照片上方的空白處),按表格內容要求填寫完整。報名時要帶上有關材料的原件,材料復印件按以下順序用訂書機裝訂好:報名表→身份證(委托書)→學歷學位證書(應屆學生提供就業協議書等)→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明》)→普通話等級證書。
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原件歸還考生。
2.本次公開招考教師,縣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相應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針對本次公開招考教師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常山縣教育局無關。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4.本次教師招考相關信息(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體檢人員名單、政審考察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公示及人員遞補等)均只在常山縣教育網、常山人才網上公布。
常山縣教育網網址:http://www.csedu.com.cn
常山縣人才網網址:http://www.csrcw.net/
縣教育局招考咨詢電話:0570-5016926
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山縣教育局
2016年5月18日
附件2:浙江省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附件3:體育、美術、音樂、信息技術、學前教育專業技能測試項目及評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