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規定,“符合少數民族加分規定的人員,此次不需持相關證件到現場登記加分,由系統按考生填報的民族自動甄別后進行加分,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錯填誤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現將阿壩州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已申報加分且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9日下午6時)。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向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特此公示
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837-2825770
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3日
附件:阿壩州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加分人員名單
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abrsj.gov.cn/zwog142/2885.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