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學年城區學校編制情況及學科需求,我局決定面向農村在職在編中小學教師公開選調城區學校教師。現就公開選調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與職數
學科學校 | 小學語文 | 中小學數學 | 初中科學 | 初中社會 |
聚仁學校 | 1 | |||
育才中學 | 1 | 1 | 1 | |
蘭溪二中 | 1 | |||
蘭溪八中 | 1 | |||
振興小學 | 3 | 1 | ||
城北小學 | 1 | 1 |
二、招聘范圍與對象
本市在編在職的公辦教師。
三、招聘條件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敬業愛崗、熱愛學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敬業精神,工作積極,表現良好,無違規違紀行為,近三年學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身體健康。
2.具備規定學歷和相應教師資格,專業對口,且符合學科需求。物理、化學、生物專業可以報考科學教師崗位,歷史、政治可以報考社會教師崗位。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6月13日以后出生),在農村學校實際工作滿6周年及以上(不含進城上掛鍛煉時間),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7月底。
四、選調辦法
1.申請與申報。在教育局規定的申報名額內(一般每校1人,70人以上學校可多申報1人,超編學校富余學科教師在超編數內不受申報人數限制),由學校派人到教育局人事科領取《蘭溪市農村教師公開選調進城申請表》,符合條件的教師于6月20日前持任教學校(中心學校)簽署意見的《蘭溪市農村教師公開選調進城申請表》、本人教師資格證復印件送教育局人事科。按學科進行報名,中學崗位僅面向中學教師選調,小學崗位面向中小學教師選調。
2.資格審查。教育局人事科對申報教師進行資格審查。
3.參加選調招考。招考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教育教學基礎知識和作文,總分100分。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報名人數達到選調人數2:1的按計劃進行筆試考核,少于2:1的核減選調人數。筆試后按學校及學科錄用數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4.人員確定。根據選調招考結果,分學校、分學科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進城教師試用期為一年,由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由所在學校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5.根據崗位設置規定,選調到城區某校的教師為中級或高級教師職稱的,如果該校的中級或高級教師職稱崗位已滿,將降級聘用。
五、筆試時間與準考證領取
筆試時間6月26日,地點另行公告。參考人員必須攜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6月24日上午9:00—11:00到蘭溪市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六、有關選調招考后續信息均從蘭溪教育網分布,不另行通知,敬請關注。
蘭溪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