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岡產業園是在湖北省委的倡導下,在武漢市人民政府與黃岡市人民政府簽訂《合作共建框架協議》的前提下,按照優勢互補、協同創新,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互利共贏、持續發展的原則,由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黃岡市人民政府簽約共建的產業園區。園區位于黃岡市中心城區以北的長江之濱,規劃面積37平方公里,是黃岡與武漢同城化發展的橋頭堡,是黃岡市區拓展的產業新城。園區常駐人口近3.6萬,已投產企業7家,企業在崗職工約2000人。2016年截至4月份,園區全口徑固定資產投資2.43億元,實現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9.53億元,工業增加值2.86億元。
一、共建雙方的基本情況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位于武漢市西南,三環線和外環線之間,始建于1991年,1993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控制面積489.7平方公里。2015年園區工業總產值超5000億元,全口徑財政收入312.51億元,綜合實力進入全國482個國家級開發區8強。
黃岡市位于湖北省東部、大別山南麓、長江中游北岸,京九鐵路中段,是湖北省下轄的地級市,武漢城市圈成員城市之一?,F轄七縣(紅安、羅田、英山、浠水、蘄春、黃梅、團風)、二市(武穴、麻城),黃州區、龍感湖管理區和黃岡經濟開發區,版圖面積1.74萬平方公里,總人口750萬。2015年全市地區生產總值1589.2億元,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12.8億元。
二、園區基本情況
(一)園區機構設置
園區管理機構為中共黃岡市委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岡產業園工作委員會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岡產業園管理委員會,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岡產業園管理委員會為黃岡市人民政府派出的正處級機構。園區設黨工委書記、副書記、紀工委書記、委員,管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園區管委會下設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局、招商局、規劃建設局、財政局。
根據投、融資和基礎建設的需要,設立黃岡聯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負責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和經營項目投資及融資籌資工作,公司注冊資金5億元人民幣,其中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國資辦注資4億元,黃岡市注資1億元。
(二)園區主要職能
黃岡產業園按產城融合原則實行以園區管委會為主導的園區開發建設模式。黃岡市依法授予或委托園區管委會行使黃岡市一級經濟社會發展事務管理權限,行使相對獨立審批權。園區主要是三大職能:機制體制創新、招商引資、基礎配套建設。
機制體制方面,主要是復制和借鑒武漢經開區的先進管理理念和模式,結合黃岡實際大膽創新,加快產業發展、經濟社會發展。
招商引資方面,主要是發揮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品牌優勢,引進符合園區產業規劃的企業和項目,包括接受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產業轉移和布局。
基礎建設方面,主要是滿足項目引進和產業發展的需要,加快基礎設施的配套建設,推進產城一體化建設。
(二)園區管理權限
財稅管理。園內稅收收入由黃岡市稅務部門負責征收;非稅收入由園區管委會具有執收執罰權的部門負責征收,各項財稅收入繳入黃岡市金庫。園區財稅收入分享:2014年12月31日前在共建園區內建成投產的企業所產生的稅收歸黃岡市所有;2014年12月31日后新投產項目所產生的稅收及園區土地凈收益等其它收入由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黃岡市按50%︰50%比例分成。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黃岡市從黃岡產業園取得的本級地方留成收入,2015年至2020年全部用于園區管委會運營和園區開發建設。
招商管理。日常招商工作由園區管委會招商局負責,項目審批權歸園區管委會。招商局參與黃岡產業園內的產業規劃和項目策劃工作。
規劃管理。黃岡產業園與黃岡市總體規劃相銜接,其規劃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執法以及行政備案等工作,由園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黃岡產業園國土分局)負責。項目建設需要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由黃岡市負責。
土地管理。黃岡市授權園區管委會依法成立黃岡市國土資源局黃岡產業園分局,享有黃岡市轄縣(市)一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權限,負責黃岡產業園內的用地預審、土地使用權劃撥和出讓、土地登記、核發土地證書、執法監察以及報上級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與報批等土地管理工作。
建設管理。園區管委會按照省政府批準的黃岡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實行統一建設,由黃岡市授權園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黃岡產業園國土分局)負責。
統計管理。由園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負責。各項經濟社會指標由園區管委會統籌調度,統計數據的分割提請省統計局支持,由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黃岡市按50%︰50%計算分配。
社會發展。黃岡產業園內教育、醫療、衛生、計生、社保、防汛、人民武裝、社會治安、查違控違、市場監管等社會發展事務由黃岡市負責,由園區管委會按照相關政策提供經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