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外島小學教師隊伍結構,培養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勝任多門學科教學,安心外島小學工作的全科教師,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報送2016年小學全科及中學緊缺學科定向培養需求情況的通知》精神,我縣今年委托浙江海洋大學定向培養6名外島小學全科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參加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考),有志于從事外島小學教育,具有嵊泗縣戶籍,并與嵊泗縣教育局簽訂定向協議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
理科3人,文科3人。
三、就讀院校及專業
學校:浙江海洋大學(學校代碼0290);
專業:小學教育(定向)(師范);
專業代碼:文科“55”、理科“91”;
學制:四年;
志愿填報批次:第二批提前批。
四、錄取流程
填報志愿→面試→公示→簽訂意向協議→錄取→簽訂正式就業協議
(1)填報志愿: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填報第二批提前錄取院校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按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于7月17日8:30—17:30填報志愿。填報志愿時須將浙江海洋大學填為第一院校志愿、小學教育(師范)專業填為第一專業志愿,否則無效。
(2)面試:省教育考試院在填報考生中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嵊泗縣小學教育(師范)專業招生計劃(分文理科)的1:1.2比例(四舍五入)將考生名單提供給浙江海洋大學,浙江海洋大學將相應名單發至嵊泗縣教育局。嵊泗教育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浙江海洋大學等單位聯合舉行師范生適應性面試。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普通話等教學基本能力,面試分合格與不合格,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公示:對面試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分科類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嵊泗縣教育局和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3天。
(4)簽訂意向協議:公示無異議后,嵊泗縣教育局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與其簽訂定向培養意向協議,并將簽訂意向協議名單上報浙江海洋大學。
(5)錄取:浙江海洋大學將已簽訂意向協議的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浙江海洋大學按有關規定錄取,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6)簽訂正式就業協議:學生持高校錄取通知書和意向協議書與嵊泗縣教育局簽訂正式就業協議,簽訂協議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高校招生體檢結果反饋單等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生活費等按每年2萬元,四年共8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并按有關規定予以發放。
六、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就業協議回嵊泗縣外島小學任教,具體工作單位由嵊泗縣教育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外島小學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就業協議和聘用合同中約定。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嵊泗縣教育局咨詢。
咨詢電話:5088397(縣教育局人事科)、5089801(縣招生辦)
嵊泗縣教育局
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