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素質測試(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筆試、面試。
1.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崗位素質測試(學前教育學科崗位素質測試在面試環節進行)
(1)時間:2016年8月1日(具體時間、地點見素質測試通知書)。
(2)考生需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素質測試通知書(缺一不可)。
(3)素質測試測試考生專業基本功,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素質測試不合格的不列為筆試對象,根據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按1:3比例確定筆試人員(不足相應比例的,按該崗位素質測試合格人數確定筆試人員)。
(4)音樂學科素質測試內容為聲樂、器樂(或舞蹈)、自彈自唱和合唱指揮,其中聲樂、器樂(或舞蹈)測試內容自選,自彈自唱、合唱指揮測試內容由評委指定,除鋼琴、音響外,其它器材和伴奏音樂等自備;體育素質測試內容包括田徑、球類、體操、隊列隊形、特長展示等,體育器材由組織方統一提供。音樂、體育素質測試時間不超過20分鐘/人。美術素質測試內容為命題畫(畫種不限),工具材料自備,測試時間由評委另行安排。素質測試各項內容均由考生本人獨立完成,不允許請外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