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
(1)時間、地點另定。
(2)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崗位按素質測試×30%+筆試成績×40%從高到低排名,其他學科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招聘計劃數6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不足相應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
(3)學前教育崗位的面試采用素質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素質測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其它學科崗位采用面試的形式,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考察對象。面試具體安排在指定網站另行通知。
(4)研究生學歷且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報考單列指標進入面試的,面試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根據面試結果擇優列為體檢、考察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