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考試的視為無效。
2.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或與公告規定的招聘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通報所在單位、學校,5年內不得報考白城市事業單位。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在資格審查過程中,資格審查員對考生報名信息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要求考生傳真發送學歷、學位等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考生應及時提供,否則審查員有權不予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3.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
4.考生必須嚴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時間節點打印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并妥善保存以備后續使用,超過打印時間節點后,網站將關閉此項功能,因超時未打印、丟失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負。
5.申報通榆縣教育局學前教師崗位的考生在報名成功后,有加分協議的在8月24日至26日將報名序號寫在加分協議復印件上,并上交到通榆縣教育局人事科,未在規定時間上交加分協議復印件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6.對凡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筆試初始成績加5分。符合優惠政策的考生,請于8月24日至8月26日,將本人退伍證件,以及學歷、學位證件等送至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白城市中興東大路2-21號404室,聯系電話:0436—3209654),規定時間內不送達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此優惠政策。市人社局會同市政府征兵辦、市民政局對享受優惠政策考生進行聯合審驗,對于審驗合格的考生于8月29日在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名單,歡迎廣大考生監督。
7.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