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縣環境保護信息中心2016年公開補招編制外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生態環保隊伍建設,增強工作力量,確保全縣生態環保機構正常運行,有效保護洱海流域生態環境,加快推進洱源全國生態文明試點縣建設。根據工作需要,公開補招編制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招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雙向選擇”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綜合考評,擇優聘請。
二、補招計劃和崗位
本次公開補招編制外工作人員11名,具體崗位為:文秘2名(限漢語言文學相關專業),會計2名(限會計審計相關專業,有會計資格從業證者優先),環境監測技術員2名(環境及自然保護相關專業),環境保護信息中心干事5名(不限專業)。
三、補招對象和條件
(一)補招對象
洱源縣戶籍或生源,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29日后出生)的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補招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德才兼備,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熱衷于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政治理論素質和業務能力。
2、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公安機關行政、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參加報考。
3、崗位條件。符合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
四、補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
洱源縣環保局辦公室。
(二)報名方法及要求
1、報名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學歷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到報名點報名。
在職人員還須提交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時填寫《洱源縣環境保護信息中心補招編制外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
2、報考人員按照補招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考,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必須一致。
3、根據補招條件,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洱源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以書面或電話形式通知報考人參加考試的地點和具體時間。
(三)綜合考評
按照所招聘崗位,采取閉卷筆試(筆試科目不指定專業教材,考試大綱參照2015年人社部考試中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按照崗位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五、體檢、考察與公示
(一)體檢: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體檢。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個人政治表現、思想品德、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三)公示:對經考核、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在洱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
六、聘用
對考察、體檢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者,由縣環保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洱源縣新錄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工資標準(不含自治州津貼),并按國家政策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
七、其他事項
(一)選拔補招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報名、考評和考察過程中,凡有作假、虛報或作弊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考人在報名時必須準確、如實提供與本人聯系的方式。按照報考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其聯系不上而影響考評、體檢通知等,或報考人接到考評、體檢通知后不能按時到場參加考核、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報考人報名時,由本人提交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請自行備份。
(四)其它未盡事宜,請與洱源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聯系。
聯系電話:0872—5120519
特此公告
洱源縣環境保護局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