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調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對象及范圍
黔西南州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參公人員需作出放棄原有相應身份的承諾)、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試用期間未轉正人員和工勤人員除外)。
(二)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8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及以下(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經歷,事業心強,有吃苦耐苦精神;
5、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適應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7、無違法違紀記錄;
8、符合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4、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招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領導干部尚在任職試用期或提任現職不滿1年的;
6、由下級機關轉任到本級機關工作不滿1年的;
7、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8、公開考調方案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