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名單如下,共35人:
呂玲娜 劉莎莎 陳艷 黃璐薇 徐芳芳 徐曉云
繆冰潔 邵晨媛 邵巧燕 毛瑩瑩 丁朦 金冬艷
張璐璐 羅叢適 賀煥星 方璐 洪璐 陳嘉巍
劉冬燕 王瑛 黃旖睿 周幼娜 李慶慶 張靖崳
沈潔 鄒利 傅超杰 戎珈萱 陳靜 周珈伊
葉秋紅 郁怡英 朱莉莎 何晶晶 胡佳妮
資格復審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歷認證(有效期內的學信網證明)、紙質報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2張以及其他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通過資格復審后,報考人員領取考試通知書。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考試通知書和第二代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資格復審的時間是2016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地點在東港商務中心1號樓423會議室。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
聯系電話:3812233
舟山市普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