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示確定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填寫《高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批,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用期為3年,3年內不予辦理其調往區外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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