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區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集體資產辦”)是寶安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于今年8月11日正式揭牌。區集體資產辦主要負責寶安社區集體經濟發展規劃、社區集體經濟綜合監管服務平臺的運營和維護、扶持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及幫扶欠發達工作;負責監管社區集體資產的資產評估、產權變動及產權交易以及集體土地使用權交易等重大事項備案等工作。現因工作需要,區集體資產辦擬在深圳市內公開選調職員,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條件
(一)崗位一:
綜合信息部綜合協調崗位,八級其它管理級別。條件如下: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2、專業不限;3、有三年以上文字綜合工作經驗;4、現任八級管理或三年以上九級管理崗位的深圳市在編職員;5、中共黨員;6、35周歲及以下;7、身體健康;8、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9、提供近三年獨立或本人為主完成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總結報告、調研文章、政務信息、公開發表的文稿等)。
(二)崗位二:
監督管理部監督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初級十二級別。條件如下: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2、地理科學類、土木類、建筑類、資產評估、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通信類、計算機類、自動化類;3、現任專業技術初級十二級崗位或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深圳市在編職員;4、35周歲及以下;5、身體健康;6、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崗位三:
監督管理部監督管理崗位,九級管理級別。條件如下: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2、地理科學類、土木類、建筑類、資產評估、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3、現任九級管理崗位的深圳市在編職員;4、35周歲及以下;5、身體健康;6、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二、報名要求
(一)符合《深圳市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試行辦法》有關交流轉任條件的規定;
(二)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能承擔一定的工作壓力,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開選調人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的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齡時間的計算,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寫的《深圳市寶安區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可在“寶安區政府在線”網站下載)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和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均需查驗原件、保留復印件,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現任職務的任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2、報名時間:2016年9月18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報名地點:深圳市寶安區創業一路1號區委區政府大樓426辦公室,聯系電話:29996184、29996191。
(二)考試
報名后將組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