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黨紀、政紀處分記錄;
2.具有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中的選聘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光明新區人民醫院2016年9月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名: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期內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年度考核等次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