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80年10月10日—1998年10月10日期間出生)之間,其中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服務管理崗位年齡在18周歲—30周歲(即1985年10月10日—1998年10月10日期間出生)之間;
4.在職人員報考者,須征得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人事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米易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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