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采取逐輪淘汰的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根據面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
1、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如未達到3:1,則調減或取消考聘計劃。
筆試由市工商聯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進入面試環節(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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