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眉山市法制辦公室組織實施考核,考核內容主要為筆試和面試。
二、體檢
根據考核情況,擇優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三、公示及聘用
擬招聘人員在眉山人事考試網、眉山市法制辦公室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招聘手續。
本公告由眉山市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8—38168657。
2016年眉山市法制辦公室招聘編外自聘臨時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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