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聘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止2016年10月17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鹽邊縣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五個項目人員。
招聘對象中“二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是指截止2016年10月17日,累計工作時間已滿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