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報考華北電力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MPA),我校招生代碼為10054。華北電力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 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教育部與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和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華北電力大學等九家單位組成的理事會共同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在公共管理、能源電力行業管理和非政府組織管理等方面擁有完善的學科體系和雄厚的師資力量,具有較強的教學、研究和創新型人才培養能力。華北電力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教育旨在為政府能源管理部門、社會組織及能源企事業等單位培養具有系統的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和方法,具備從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熟悉能源電力行業發展規律,能夠綜合運用管理、政治、經濟、法律、現代科技等方面知識和科學研究方法解決公共管理實際問題的德才兼備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
2017年我校MPA教育中心擬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20人,專業方向為能源戰略與治理和政府改革與社會治理。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華北電力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9月1日)。
二、招生類型與學習方式
(一)招生類型
全日制MPA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二)學習方式
全日制MPA學習主要采取定期集中上課的方式,前三學期每學期集中一次進行課程學習和社會實踐,每次30天以內。
研究生須按規定參加實習實踐活動、專題講座、開題報告、論文指導、答辯等安排。
三、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1.報考方式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2)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認真填寫并仔細核對本人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報考類別和考試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報考信息后,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三項內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網報信息,考生仍可在網上報名起止時間內,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修改。
(3)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3.報考點、專業及科目
報考點: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報考專業: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專業代碼125200)
考試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99)、英語二(204)
4.注意事項:
(1)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信息。未通過學歷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在該網站查詢各省市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并出具紙質認證報告。鑒于認證反饋時間將近一個月,請考生務必及早做好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提交核驗。
(2)往屆考生必須填寫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編號(無學位此項不填),所填編號為證書上的“證書編號”或“學校編號”,而不是證書本身的序列號,切勿填錯,以免影響學歷審核。
(3)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須提交認證報告原件。
(4)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5)請考生認真填寫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8月期間固定的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固定電話或手機號碼),以便我MPA教育中心及時聯系、寄發錄取通知書等事宜。
(6)特別提示:只有在網上報名、網上支付報名費、電子照相和信息確認全部完成后,考生的網上報名信息才有效。
四、考試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請各位考生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憑借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科目及時間
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時間:12月24日上午
科目:英語二;
時間:12月24日下午
(二)復試
全國聯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在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jsy.ncepu.edu.cn:8080/zhaoshengxinxiwang/)查詢初試成績,復試名單在華北電力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http://law.ncepu.edu.cn)和MPA教育中心網(http://mpa.ncepu.edu.cn)發布,請考生及時查看,進入復試的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復試準考證》。
復試包括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成績)、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綜合素質面試。復試時間、地點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復試前通過我校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和MPA教育中心網站公布。
五、調劑
若有空余指標,則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六、錄取
按考生考試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評定,擇優錄取。所有選擇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七、學制、培養及學位
全日制MPA學習年限2-3年。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規定的學習內容,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符合畢業要求,達到學位標準相關規定,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公共管理專業碩士(MPA)學位,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八、學費
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總培養費(學費)為4萬元,被錄取的考生依據其畢業方式同我校簽訂定向或非定向協議書,交納學費。
九、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和參加考試。
(二)考生填寫的網報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填報虛假信息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信息必須一致,如有出入,請于報名前到公安部門更正。
(四)我校MPA招生信息會在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MPA教育中心網發布,請考生及時查看。
十、聯系方式
(一)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北農路2號華北電力大學教四樓B區209室
郵政編碼:102206
聯系電話:(010)61773961,傳真(010)61773966。
(二)華北電力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中心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北農路2號華北電力大學教四樓B區101
郵政編碼:102206
聯系人: 祁老師 聯系電話(傳真):(010)61773970 電子信箱:hdrwmpa@163.com
華北電力大學MPA教育中心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