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考查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稱推免生),更好地選拔優秀學生,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對所有擬接收的推免生進行復試。
一、復試安排
我院將于2016年10月9日-10日進行2017年推免攻碩研究生的復試。復試的內容包括:
1、資格審查
定于10月9日上午10:00-11:00在教一樓214(水環學院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填寫個人信息、選擇專業筆試的考試科目、領取體檢表。資格審查請帶好以下材料:
(1)兩張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有效期內的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國家英語水平考試四、六級證書復印件及成績單原件(成績單本校水環學院本科生不必攜帶);
(4)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
(5)根據京發改【2008】1974號文件,復試費為¥100.00(不含體檢費),復試時收取。體檢費收費標準見校醫院通知。
2、專業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時間:10月9日14:30開始
地點:教一樓305、304、205、二層會議室
說明:1、請按各考場門貼上的順序進行;
2、專業綜合面試及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均采取老師與學生對話形式,由老師當場給出分數。
3、體檢
10月10日8:00—11:30空腹到校醫院交體檢費進行身體檢查,具體要求請見研究生院主頁上推免生體檢通知。
4、專業課筆試
復試科目考試時間:10月9日18:00-21:00
地點:科研樓411教室
加試科目考試時間:10月10日14:00-19:00
地點:教一樓二層會議室
考試方式:閉卷,百分制
考試科目:
專業名稱 | 復試科目 | 同等學歷、跨專業加試科目 |
★水文地質學(學術型) | 地下水動力學 | 1水文學原理 2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
生物學(學術型) | 環境學概論 | 1環境生態學 2環境質量監測 |
水利工程(學術型) | 水文學原理 | 1地下水動力學 2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
地質工程(學術型) | 巖土力學 | 1地下水動力學 2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術型) | 環境學概論 | 1環境生態學 2環境質量監測 |
水利工程(專業型) | 水文學原理或巖土力學 | 1地下水動力學 2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
地質工程(專業型) | 地下水動力學或巖土力學 | 1水文學原理 2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
環境工程(專業型) | 環境學概論 | 1環境生態學 2環境質量監測 |
二、接收辦法與激勵政策
1.凡獲得推免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向我院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符合我校接收條件的考生須于10月8日之前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并選報我院專業,網上報名信息務必真實準確;
2.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專業目錄為我校2017年對社會公開招考的推免生專業目錄;
3.復試合格即可被確定為擬錄取研究生并發放擬錄取通知書;錄取工作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上進行。10月12日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應在規定時間24小時內通過系統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4.凡被我院接收為推免的碩士研究生,其學位類型(學術型/專業型)由推免生自主選定;
5.凡被我院接收為推免的碩士研究生,在學業獎學金分類評定期間一律享受A類學業獎學金(12000元/年)和國家助學金(6000元/年);
6.同等條件下,對推免的碩士生優先實施碩博貫通式培養;
7.獲得推免資格并參加水環學院2016年全國優秀大學生暑期夏令營的同學可向我院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申請者需向研究生院寄送申請材料,全部申請材料直接寄(或送)至北京海淀區學院路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綜合辦公樓410室)彭老師,郵編100083,如郵寄請通過郵局EMS;并與夏老師進行確認,聯系電話010-82322281。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被接收為推免的碩士研究生在其本科階段第7-8學期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紀律處分,畢業設計(論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績,或政審、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2.畢業時未獲得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者,取消其碩士生錄取資格;
3.未經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推免生不予錄取;
4.考生申報材料作假、考試作弊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5.請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我院網站的有關通知。
水資源與環境學院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