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201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2016年9月28日為報考我校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辦理復試錄取手續的起始時間?,F將相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報名志愿投遞
通過夏令營選拔獲得推免候選人資格的考生(以下簡稱夏令營考生)須在9月28日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向我校投遞報名志愿,報考院系和報考專業須與候選人資格公示對應的報考院系和報考專業一致。凡未在9月28日向我校投遞志愿,或投遞志愿的報考院系和報考專業與公示對應的報考院系和報考專業不一致,均視為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常規推免考生(即參加我校9月26-28日復試的推免考生)和支教團計劃考生須在9月28日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向我校投遞報名志愿,報考院系和報考專業須與復試筆試對應的報考院系和報考專業一致。常規推免考生已于復試筆試期間書面告知上述內容。凡未在9月28日向我校投遞志愿,或投遞志愿的報考院系和報考專業與復試筆試對應的報考院系和報考專業不一致,均視為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二、復試通知發放
9月28和29日,我校將會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向所有志愿有效的復試考生發放復試通知。所有考生須在復試通知有效期內,確認接受我校復試通知。逾期未確認接受我校復試通知,視為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三、待錄取通知發放
我校將在夏令營考生接受我校復試通知后一日內,統一發放待錄取通知。夏令營考生須在待錄取通知有效期內,確認接受我校復試通知。逾期未確認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視為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在常規推免考生接受我校復試通知后至我校擬錄取結果公布前此段期間內,如常規推免考生接受其他學校待錄取通知,則視為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擬錄取名單公布后,我校會統一發放待錄取通知。常規推免考生和支教團計劃考生須在待錄取通知有效期內,確認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逾期未確認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視為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