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通過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原件按《資格復查通知》的時間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進入體檢及考察環節;復查不合格者,取消擬聘資格。所缺名額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則是在該崗位實踐技能測試合格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擬遞補人員總成績同分的,取面試加實踐技能測試成績高者為遞補人員(以下出現遞補問題時,也按此遞補規則執行)。
資格復查時間及地點:詳見《資格復查通知》。
通過資格復查人員名單,于資格復查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珠海市衛計局、珠海市醫信網等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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