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需提供的材料
(1)個人簡歷(包括自高中開始至今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教學科研經歷和獲獎情況);
(2)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應聘人員應提供最高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復印件。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復印件;
(3)近五年內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經歷、獲獎及被SCI、EI、SSCI收錄和引用證明文件或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
資格審查。由學院(部)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