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公辦普通中小學校教師(面向畢業生)崗位招聘對象為畢業生,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招聘對象為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的定義:
1、畢業生是指國家普通高考統招計劃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畢業,或2016年畢業仍符合改派遣條件,或2015年畢業并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仍在有效期內的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
2、社會人員是指除畢業生外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且須具備初級及以上職稱。其中,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是指2009年通過東莞市統一組織的選招聘用合同制教師學科考試,與我市公辦學校簽訂《東莞市公辦中小學聘用合同制教師合同書》,現仍在我市公辦中小學教學崗位上的教師。東莞市公辦在編教職員不在本次招聘范圍。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報考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