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規定
1.聘用人員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報到證辦理錄用報到。其中,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的或逾期不報到的、有考察不合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2.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3.至少在聘用學校服務滿五年。
4.考試成績等有關信息在考試現場公布,也可登錄慈溪教育網(http://www.cixiedu.net)等網站查詢。
5.本次招聘在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慈溪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監督下進行。
6.聯系電話:0574- 6391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