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工作人員,經新區組織人事局批準,龍華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決定面向深圳市范圍內公開選調職員2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選調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選調職位
根據編制、職數情況,擬定《深圳市龍華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選調職員崗位表》(見附件1)。
(二)選調基本條件
1.屬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在聘崗位經費形式為財政核撥并經試用期轉正,或通過市、區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的公開招聘或選聘并已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2.符合選調職位規定的相關條件(見附件1);
3.思想政治素質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黨紀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工作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按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適崗能力測評、確定考察人選、組織考察、確定選調人選、辦理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公告同時在龍華新區政府在線、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龍華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以及寶安日報、深圳特區報等媒體上發布。公告時間:2016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本次選調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為深圳市龍華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05辦公室(梅龍大道國鴻大廈7棟行政服務大廳四樓)。
2.報名提交材料
①深圳市龍華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附件2);
②職員聘任審批(備案)表或職員登記表復印件;
③現任職務任免審批表(或任職文件)復印件;
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外獲得的學位,須提供市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出具《留學人員資格認證》)(驗原件,交復印件);
⑤證明本人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書面材料。
3.資格審查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除對報名人員對照本次選調基本條件及職位有關要求進行審查外,同時審查報名人員是否符合交流條件。
資格審查合格后,屆時通知面試方式、時間、地點。
(三)適崗能力測評
適崗能力測評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四)確定考察人選
在適崗能力測評后,參照考試成績,結合崗位工作需要確定考察人選。
(五)組織考察
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同時,成立考察組,制定考察方案,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六)確定選調人選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按議事規則集體研究確定選調人選。
(七)辦理調動
確定為選調人選的,征求選調人選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意見,按有關規定辦理職員交流手續。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劉小姐,23338430/13510290905;李先生,23338405/15818610106)
龍華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4日
附件: